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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新北區羅溪鎮機場路70號
城市道路護欄作為一種在道路上使用的交通控制設施,城市道路護欄需要科學有序設置,要考慮所有道路使用者的情況。在約束、引導和保護的同時,也要兼顧其可能引起的意外傷害和妨礙,以及投入產出的效率。
在具體設置城市道路護欄時,至少要考慮以下三個問題:
之所以設置欄桿,是要阻攔什么?
城市道路護欄的外觀、材質和強度千差萬別,前期投入的資金和日后維護的難度也不一樣。而且傳遞給道路使用者的感受,帶給路人與車輛的保護或傷害,更不一樣。
如果主要是為了阻攔行人隨意穿越馬路,那么就要權衡在什么地點、多長距離內設置合理。人的步行能力有限,選擇走捷徑是人的天性。阻擋行人的隔離措施,并不需要全線路設置,尤其不應在機動車道的路中央設置,而是應配合路側其他設施和綠植等,結合馬路對面行人過街吸引點的抵達距離,在路側選點設置欄桿。
換而言之,只需要讓阻攔的長度和方向科學合理,行人就會覺得,還是選擇附近的人行過街設施更劃算。
通常情況下,重點關注的位置,是那些行人可能發生的行為會讓司機措手不及的路段,比如在路口、公交車站、道路附近兩側,有大量行人吸引點,可以這樣設置城市道路護欄:
1)在行人步道接近路口兩側的延長線上設置欄桿,克制走捷徑時的斜穿;
2)若附近沒有路口,需要讓行人走遠一些再過街,可以沿著引導線路的路側設置;
3)若在公交車站,首先在車頭前方的路側和對應路段的路中央進行提示與阻擋,避免行人突然跑過馬路,形成“鬼探頭”事故。
4)重點是考慮行人過街的目的和方式,要提供去馬路對面目的地的醒目引導,以及過街方式的提示和警示,也要甄選可利用的路側物(比如綠植),并結合機動車道的特征等。